学校开展职称评审政策宣讲活动

作者:崔建芳 部门审稿人:蒋俊 摄影: 视频: 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教师发展中心 人才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9 投稿时间:2024-09-29 点击量:308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服务教职员工,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人事人才工作理念,帮助广大教职员工充分了解职称评审文件和工作流程,有针对性地进行高级职称申报,人事处近期在梦溪和长山两校区组织开展了职称评审政策宣讲活动。本次活动通过征集建议、集中宣讲、座谈交流、个别咨询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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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会上,人事处处长朱志宇介绍了学校近年来在职称工作方面的改革及取得的成效,并详细解读了职称评审政策和资格条件。结合自身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职称评审经历,他用具体事例引导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个人特长,“注重积累、由易到难、对纲答题”,不断实现个人成长和职称提升。朱志宇特别强调了职称申报及评审中的纪律要求,详细介绍了学校的职称评审监督机制,即“党委全面监督、职能部门职能监督、教职员工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并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诚实守信,坚守师德师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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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动中,人事处师资科还现场演示了职称申报网上系统,讲解填报流程和注意事项,提醒教职员工及时更新个人教务和科研信息,系统已经运行两年,现在教职员工无需再次提交学历学位、身份证等基本材料,也不需要线下跑各部门盖章校验,基本实现了“数据多跑路,教师少跑腿”的目标。

在交流环节,参会教师积极提问,就材料准备、具体资格条件等问题,与人事处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人事处还计划赴张家港校区和各学院宣讲高级职称资格条件,并公布了职称工作咨询电话和邮箱,方便广大教职员工可以随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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